大学的学院书记就是学院的(中国共产党)党委书记,这是党内的职务,级别一般都是正处级。
在学校里,任何人都是没有体罚学生的权利的。如果他体罚学生,可以向上级投诉。
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明文规定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而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也有明确的文字规定: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国际日
每年的4月30日是1998年在美国由一个反体罚组织发起的国际不打小孩日(又译无巴掌日,美国称为International SpankOut Day),已有上百个国家的民间参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