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图片宣传海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1. 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2.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3.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社会和谐!
4. 打击非法集资,全民参与,共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5.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6.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社会。
7. 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努力营造富民平安环境。
8. 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9.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的常见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1、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2、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5、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寿光。
6、对非法集资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决不参与。
7、保持一颗平常心,高息“诱饵”不动心。
8、抵制非法集资,警惕诈骗陷阱。
9、你图人家的高息,人家图你的本金。
10、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口号:
1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12、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3、非法集资---看得见的利益,看不见的风险。
14、“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
15、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16、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7、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18、光芒散尽,金山背后是“债山”。
19、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20、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2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22、你贪的是利息,他要的是你本金。
23、自觉抵制和及时举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24、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25、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6、警惕网络非法集资新骗局,高额回报往往是陷阱。
27、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28、抵制非法集资,勿入陷阱!
29、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30、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31、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要轻信任何关于财富的神话。
32、警惕“校园不良网络贷款”,远离“非法集资”。
33、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34、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共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35、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
36、别让贪欲蒙蔽双眼,勿信天上掉下馅饼。
37、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38、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39、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银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1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