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盐业总公司组织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0

中山市盐业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五个核心职能部门:办公室专营部财务部党群部以及盐政科。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支撑起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在直属单位方面,中山市盐业配有多个分公司,如:中山市盐业配送中心,负责物资的配送服务;火炬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火炬分局),小榄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小榄分局),城区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城区分局),坦洲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坦洲分局),以及黄圃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黄圃分局),这些分公司在各自区域提供盐业服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兴中盐业分公司负责的是小工业盐的销售业务,这在公司业务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扩展资料

中山市盐业总公司始创于1954年,是中山市唯一许可经营盐类产品的专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系国家“AAA”级食盐批发企业,隶属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盐务局于2007年11月挂牌成立,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工作,隶属于广东省盐务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属垂直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