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医院上班,当时合同签的是5年,我不想签,但是医院说一签都是5年,没办法就签了,还扣押了

我的证件原件,现在要辞职了还要说按合同上签的陪3000元违约金,不给钱就不给证,因为我是椎间盘突出然后请假的,一直不见好转然后才辞职的!请问这样我辞职的话一定要赔钱吗?

第1个回答  2014-01-24
1、单位扣押身份证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竟业限制约定,须支付违约金,如果非这两种情况,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追问

但是医院要求提前两个月!而且一天工作量是十几个小时!

如果不赔钱就不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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