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进入这个公司两个月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

他说如果自己辞职的话,之前的工资就没有了,要么就是让我向公司申请,提交申请一个月之后才可以走,这时候走是有工资的,所以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辞职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的,即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有过错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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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6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想辞职,提前一个月和单位提出就可以了,并且单位不得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克扣工资。

当然出了这种事情肯定是要先和单位协商,但是坐下来谈并且谈成的要自己有筹码,可以说因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可以主张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09-16
你可与用人单位交涉,要么结清工资我走人,要么我主张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9-09-16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辞职,即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才可以走,另外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第二个月的证据工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第4个回答  2019-09-16
既然没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辞职不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