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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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8
文件规定:
执行《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赣人发〔2008〕10号),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办法,切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县级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三支一扶”大学生,积极为他们在农村基层贡献才智创造条件。团县委在“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择优选拔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落放到省、市、县(市、区)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人事档案实行免费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