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触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帐,以前的帐都没有做,补的时候发现一张6月3日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不能抵扣,时间也过了,该怎么处理呢?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呢?有知道的朋友麻烦告知一下。非常感谢!
那开票公司他们怎么搞呢?不用管么?
专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不能抵扣的,也无需认证的。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就作为普通发票用来入帐就可以了,将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入作为备查,不能进行抵扣,这是为了以防对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发现或被查出开错发票,到时会调查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所以,纳税人开票的时候,如果不做特别要求,是很难判断对方是否是一般纳税人的,可能就直接开了专票。但是专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不能抵扣的,也无需认证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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