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上年未计提交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何做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承担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原规定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者)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2016年5月起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全面取消。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二税”(即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