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库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9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新鲜资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定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及相关专业课题研讨,加强学术交流,促进行业内的沟通与联系,推动行业进步和发展;
(三)参与有关定额、计价依据修编的研究工作,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编制定额的基础资料;
(四)参与工程项目的计价控制,重点为本市国有投资项目计价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五)参与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及质量的评审工作;
(六)参与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建设工程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工作;
(七)参与工程造价行业内有关成果质量、信用评价的论证工作;
(八)参与工程造价优秀论文、工程造价案例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九)参与对工程造价专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在参与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计价活动中,进行独立审查,不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提出明确的专家论证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三)在遭受与计价活动有关的不公正待遇时,有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辩、控告的权力;
(四)可适当领取计价活动工作补贴;
(五)可自愿退出工程造价专家库。
第十条 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及本专家库管理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二)积极参加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计价活动;
(三)在计价活动中认真负责,提出明确论证意见。在专家组形成的行为报告上签字,对报告内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科技信息,提出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新工艺推广和运用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