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19
不可以,失信执行人不能申请担任法人。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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