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登记四年,没有举行结婚典礼,没有共同生活,登记前与对方缺乏了解,草率登记结婚,无感情基础,无子女,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要求不要男方一点财产,这种官司是否好受理,男方坚持说有感情,女方该怎样应对。
好受理,一般起诉离婚都两次,第一次是协调,第二次是半年后,你只要坚持,离婚是肯定判定的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向男方所要费用,男方是否有权利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