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8

武汉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第六章详细规定了法律责任,确保工会权益和正常运作。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关键条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若出现以下行为,私营企业工会或相关方有权要求处理,严重时可采取法律手段:



    干扰工会组织或对工会成员进行报复,侵犯其合法权益;
    阻挠上级工会协助组建工会,阻碍工会发展;
    随意撤销、解散工会,破坏工会结构稳定;
    拒绝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妨碍工会活动进行;
    未经同意调动或解雇工会领导,侵犯工会成员权益;
    拖欠或挪用工会经费,损害工会财务安全;
    未按规定支付工会工作人员待遇,侵犯其职业权益;
    其他侵犯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针对工会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如侵占、挪用财产和经费,将受到工会内部的批评教育和处分,造成经济损失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失职、渎职行为,情节严重时,将由会员大会决定撤换或罢免。


第四十条强调,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


最后,第四十一条指出,任何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如构成犯罪,将依法接受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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