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第六章详细规定了法律责任,确保工会权益和正常运作。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关键条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若出现以下行为,私营企业工会或相关方有权要求处理,严重时可采取法律手段:
第三十九条针对工会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如侵占、挪用财产和经费,将受到工会内部的批评教育和处分,造成经济损失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失职、渎职行为,情节严重时,将由会员大会决定撤换或罢免。
第四十条强调,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
最后,第四十一条指出,任何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如构成犯罪,将依法接受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