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数至少有()个因数。
a.1b.2c.3
答案c。
【合数】
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的数. 【质数】
一个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个数叫作质数(素数).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自然数,叫质数(或称素数)。(如:由2÷1=2,2÷2=1,可知2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2这两个因数,所以2就是质数。与之相对立的是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外,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合数。”
如:4÷1=4,4÷2=2,4÷4=1,很显然,4的因数除了1和它本身4这两个因数以外,还有因数2,所以4是合数。)
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一共有25个。
【注意】
“0”“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的质数是2,2是唯一的偶质数;最小的合数是4.
自然数可分为质数、合数、1、0.
【质数、合数的性质】
(1)1和任何自然数互质。
(2)相邻的两个自然数互质。
(3) 两个不同的质数互质。
(4)当合数不是质数的倍数时,这个合数和这个质数互质。
(5)两个合数的公约数只有1时,这两个合数互质,如果几个数中任意两个都互质,就说这几个数两两互质。
(6)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就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