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胜诉方可否要求败诉方支付律师费

我老婆是杭州人,之前在杭州西湖区某家具公司工作,由于怀孕期间生病及要求搬运重物,导致先兆流产,医生要求卧床休息(有请假单及医生证明),这个单位就此不发工资也不缴纳社保,经我们前往沟通,对方补缴了一个月的社保但是仍旧拒付最低工资,后直接开除。

之后我们寻求劳动仲裁,仲裁判我方胜诉,要求支付期间工资1.3万余元。对方不服上诉到西湖区法院,法院维持仲裁判决。之后对方只支付了7千余元费用,并以各种理由拒付剩余金额,并威胁如果我方坚持支付,则他们会再次以剩余金额起诉我们。

之前的官司我们聘请律师已经支付了2000元律师费,如果这个无赖公司一而再再而三的上诉和起诉,我们的赔偿金都要用在聘请律师上面,这类案件的牵涉金额较小,我感觉法律这样完全是在保护用人单位而非员工,因为即使最后我们胜诉,可能也没有剩下多少赔付款,所以我想咨询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可否要求败诉方支付胜诉方的律师费,支持的可能性有多大?

第1个回答  2014-02-28
不能支持,因为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是有专门规定的,你这种情况不符合。剩余的6000元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如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明确你也无须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