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所高中签订协议,但不想去了,不付违约金会怎么办

前几天和一所高中签了协议书,但签的是他们学校出具的协议书,算是双方协议,写了如果乙方和其他企业签订协议就要支付两万的违约金。当时没带三方协议,所以就签了那个双方协议。现在想毁约了,但那个学校让我支付赔偿金两万。我看了一下,人家说两万的违约金太不合理了,况且我刚大学毕业,怎么可能支付得起。如果不支付这两万会怎么办?他们会告我吗

第1个回答  2015-03-11
依据法律,违约金的约定情况只有两种:一种是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的,第二是约定商业秘密或者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除此这外对违约金的约定是不合法的,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约定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故,你如果想辞去工作,除两面两条规定的情况外,你是不需要付任何违约金的。 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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