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电子厂上班快二个月了。赶货的时候天天加班十点半以上。没有货的时候以物料没有放假拿周末来补。

这样上班太累了工资又不高。所以我向领导辞工。他不给答复又不给辞工书。我该怎么办。求助谢谢。

第1个回答  2015-01-04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平时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费的,不能以调休的方式而不支付加班费。另外,依法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您可以以公司拖欠发放加班费等违法行为为理由提出被迫解除,则公司还需要另外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到时不支付,则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