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民的个人轶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坚定的信念
“劝君莫为青春惜,将见世界满地红。”这是李逸民同志在国民党狱中写的两句诗,也是他的人生观的写照。  南昌起义失败后,李逸民同志到上海不久就遭到逮捕。敌人始终弄不清他的身份,最后以军事犯判处他“无期徒刑”。他带着一副十五斤重的大脚镣,先后被关押在上海漕河泾监狱、苏州军人监狱和南京中央军人监狱。  关押期间,李逸民同志都是狱中党支部委员。当时,狱中的囚犯成份非常复杂,政治犯除多数是共产党人外,还有国家主义派、托洛茨基派和无政府主义者,也有少数叛徒。对于非党员的政治犯,李逸民同志除了团结他们同监狱当局斗争外,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一次,国家主义派买通监狱当局,把一批政治犯送到病监加以“优待”,李逸民也在其中。这样,虽然生活上可以得到较好的待遇,但是脱离群众。逸民和其他同志拒绝了这种“优待”,又回到阴暗的普通牢房,  在狱中,他非常关心我们党和红军的发展。当时,要得到这方面的消息很难,他得知唯一能送到狱中的英文报纸《密叻氏评论》刊登有这方面的报道,于是他从ABC开始,刻苦地自学英语,不久就能借助词典来阅读了。每当看到一点红军的消息,他都兴奋得睡不着觉,并把红军所到之处在地图上做下记号,然后用笔把各点连上,成了狱中自绘的红军长征路线图。为此,他曾受到监狱当局的一顿毒打。
宣传共产党
国民党的监狱是名副其实的人间地狱。非人的生活待遇,夺去了一些难友的生命。  为了改善这种非人的待遇,保存革命力量,李逸民和狱中党支部成员一起,曾经多次组织了罢饭斗争。1930年春节前,李逸民等同志在漕河泾监狱组织了一次规模巨大的罢饭斗争,监狱当局调来宪兵队残酷镇压。李逸民同志被吊在柱子上惨遭毒打。  李逸民同志认为,共产党员只要有机会,就不能放弃宣传自己的主张,要让人们知道,我们是无罪的。由于他始终坚持这么做,在狱中争取到不少看守的同情,并为我们送信、买东西。  1932年,李逸民、张维桢同志等100多个政治犯被解往南京中央军人监狱关押,按常规,“犯人”只能坐运牲口的铁皮车。李逸民等同志坚决反对这种人格上的侮辱,并向监狱当局提出坐客车的要求,经过斗争,监狱当局不得不答应,但派了大批士兵押送。在上车前,李逸民同志向押送的国民党士兵晓以大义,宣传我们是为抗日而坐牢的,希望他们不要虐待“政治犯”。许多士兵听过他的宣传后,在车上没有对“政治犯”横加迫害。”严以律己
  十年浩劫中,李逸民同志一共接待了200多起外调人员,但从来不给写一个假材料。张维桢同志专案的调查人员找李逸民同志,要他证明张是叛徒,李逸民同志发火了:“我说他不是就不是,要我写假证明办不到!”  李逸民同志关心他人,而对个人的利益却置之度外。延安整风中,康生搞所谓“抢救运动”。李逸民因在敌人监狱中生活了十年,康生对他怀疑,专门到陕北公学作了一次报告,不指名点了他,并派了一个人名为帮助工作实为监视他,他的爱人周磊同志也受到审查。李逸民虽然早被选为七大候补代表,却不能参加七大预备会文件的学习,当时他苦恼极了,但并未因此患得患失,逸民同志认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随时接受党的考验,如果因为审查自己就消极起来,那就会对党离心离德,就不能算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最后,党终于对他在狱中的表现作了正确的结论,他光荣地出席了七大。  解放军评军衔时,李逸民任公安部队政治部副主任,被评为少将。(人民日报 1982.07.29第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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