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跟我女朋友去逛商场,她看中一件衣服两百四十八、他只带了两百块,然后她叫我借五十给她,我就借

上个星期跟我女朋友去逛商场,她看中一件衣服两百四十八、他只带了两百块,然后她叫我借五十给她,我就借给了她,事情都过了一个星期 这五十块她提都不提,当时她是说借 不是叫我给,我觉得她一点都不讲信用,我想跟她分手,我最讨厌不讲信用的人,大家说我要不要跟她分手?

第1个回答  2014-08-31
不是吧...我觉得你也太小气了吧?!
两百五的衣服又不贵 很多男朋友都是直接掏钱买的
她是自己出 因为不够问了你要50块 可能感觉的就不用还了 跟所谓的 借张纸巾 是一个意思 你就为了那50块钱耿耿于怀一个星期?!你要是想要就跟她说 如果她说不给那另当别论 问题是你又不提 心里又怪她 竟然还联想到分手? 你才是大奇葩
第2个回答  2014-08-31
男朋友根本就是可以给她买啊追答

什么借不借还不还的

第3个回答  2014-08-31
你们俩注定观念不同,他想的是你是她男朋友借钱给她是应该的,没必要还,没必要把钱分就这么清楚。那你呢,我觉得你可能是处女座,想的太清楚了,所以太前卫了,嗯,其实也没有必要分那么清楚50块钱而已,那如果你经常这样呢,我想你是找不到什么好的女朋友
第4个回答  2014-08-31
又不是朋友,算清楚。你女朋友,算的可以清楚,但有时候也不要这么计较。
第5个回答  2014-08-31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虽然感觉抠门,可是那种感觉我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