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3年聘请我来做采购,12月炒掉我,说公司之前和另外一家公司合作是另外一家公司聘请我的。现在他们散伙才吿知我说我不属于公司员工。也没有签合同。零走给我补了一个月工资。我该怎样维权。现在我告到劳动局。公司又找劳监人员找我私了!说在补我三个月工资,说我一定告不赢。如果告下去劳监人员说公司去注销。我就告不了公司,只有告老板。又说告老板没有老板身份证号码就拿公司和老板没办法。我应该怎么办?谢谢证据补充:只有被炒录音和考勤记录还有每月转帐工资和员工证明我是这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