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前段时间园长突然让我们签不玩手机的协议,(应该不是那种正规的合同,就是一张纸把文字打印出来,没有司法认证的)然后上个星期开早会的时候突然让我们把手机拿出来,强制性让我们互查别人的手机微信朋友圈,然后我被发现一个月在上班时间发了两条朋友圈,现在园长说一条50元,要扣我100块,我想问问这合理吗?有没有对应的法律条例?该怎么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