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相关联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1972年12月,我国首次派观察员出席工发组织第一届常务委员会。自1973年正式参加工发组织以来,我国一直是工发理事会成员。自参加工发组织后,我逐渐同该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国一向按时缴纳会费,同时每年对该组织工业发展基金(IDF)提供一定数额的外汇和人民币自愿捐款,用于促进我国工业技术进步的各项活动,以及我国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交流活动。迄今为止,中国向工发组织认捐的工发基金(包括可兑换和不可兑换两类捐款)累计达1000万美元。目前,我每年向工发组织认捐60万美元的工业发展基金(可兑换部分)和80万人民币(不可兑换部分)。2007年我向工发组织缴纳会费为223万欧元,占2.987%,位居第七位。该组织历任总干事均应邀访问过我国,有的曾多次访华,并受到我国国家领导人的接见。目前,我在工发组织派有四名工作人员,最高职位是梁丹(女),任投资司司长,D1级。
据统计,目前正在执行中的工发组织与我国合作项目总金额约5,000万美元,其执行额占该组织全球执行额的1/5左右,占亚太地区执行额的一半以上。项目内容涉及环境保护、工业管理、投资与技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供应链管理及综合方案等领域。同时,工发组织还将在我国建立南南工业合作中心,促进我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通过这些项目,工发组织不但为我国引进了先进的技术、经验和部分设备,而且还邀请了大量的国际专家为我服务,同时对我国大批技术人员在境内外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对我国工业发展和进步起了有效的促进作用。工发组织作为开发计划署、蒙特利尔议定书、全球环境基金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执行我国受援项目,促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近年来,在中国政府和工发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近年来又开拓了信托基金(TRUST FUND)项目,主要涉及可持续能源、投资促进、供应链管理及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等领域。
根据工发组织提供的数据,自1979年以来,工发组织在中国共开展了435个项目,项目总额约为2.64亿美元。
工发组织中国代表处设立于1979年,并于2006年提升为区域代表处,管辖范围包括中国、蒙古、朝鲜和韩国四个国家,同时也负责保持与驻中国、日本和韩国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投资与技术促进办公室的联络。该代表处为外交机构。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华享有外交地位的驻地业务机构。它为多边投资、贸易和技术促进提供全面的专业化服务。它不仅致力于国家、产业及企业国际化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顾问与实施支持,同时还承担着政府政策与决策的顾问者、国际项目协调组织者、国际资源整合提供者、项目或任务实施的支持者、广泛并具有前瞻性话题的国际论坛及合作平台的组织者等多种角色。
结合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立性、多边性、广泛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利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全球投资与技术促进网络,为政府、企业及非政府机构提供课题经费、专家团队、解决方案及国际平台等方面的援助与支持。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办事处作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华享有外交地位的驻地业务机构,根据联合国工发组织的宗旨,作为促进双向或多边投资、国际贸易、先进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技术支持者,专业知识、管理技能、人力资源和融资渠道等方面的提供者,将致力于推进中国与其它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成员国在上述领域取得优质、高效及富有建设性成果为自己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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