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后勤服务、教育培训、网络信息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学习、宣传、印签、接待、通讯、安全、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务员录用、交流、回避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竞聘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等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奖励、辞职、辞退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政府所属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指导监督科级以下干部竞争上岗;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迁随调家属子女接收安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退役士兵政策性安置工作;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进行宏观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对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
(四)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调控企业人员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关系,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社会保险科
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区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工伤认定和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六)调解仲裁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管理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七)劳动监察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权;承办相关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劳动合同审查备案工作;指导全区劳动监察工作。负责接待、办理相关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转办信访件及信息的反馈;负责本系统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和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八)就业促进科
负责全区就业促进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承办人才(职业)中介机构的行政许可;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定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审查认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并对其实行监督管理;负责上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镇、街道劳动保障的业务工作;负责办理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