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体检过了,但是有几项异常?

上周去教师资格证体检,得出结论是合格。但是血常规上面有红细胞体积小,数量多。问了内科医生说一点异常不用管。(体检前一晚上吃了很多花生和两个兔头,喝水不算多,这个影响大么)
可是马上又要公务员体检,内心焦虑,这个影响大吗?

第1个回答  2020-10-01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符合要求。

  2、血压不能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

  3、不能患有结核病和支气管扩张病。

  4、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有各种恶性肿瘤病、结缔组织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麻风病等不合格。

  5.两眼矫正视力之和高于5.0,两耳听力均高于2米。

  6.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不能有其他妨碍教学工作的疾病。
具体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包括:

  ①普检(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身高、体重、血压);

  ②抽血检查:肝功普查、血常规、肾常规;

  ③心电图、尿常规;

  ④胸部拍片;

  ⑤静脉采血。

  体检一般程序

  健康管理中心“开单处”报到、缴费、领取体检表→采血→内、外科→五官科→胸片(做胸片前要记得先到开单处登记)→心电图等→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将体检表交回开单处→结束。(幼儿园教师加检妇科类检查)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采血前必须空腹(体检前一晚9:00以后不能进食)。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交。

  3.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

  4.若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认定。

  5.如发现体检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次资格认定外,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

一、体检安排

考生通过笔试和面试后,再当地的认定公告中找到认定信息,其中包含体检说明。比如体检医院(地点)、体检时间、体检流程。

二、体检程序

报到后领取体检表——填写体检表——缴交体检费——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结果无效)。体检收费按体检医院经物价部门核定的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者需携带身份证、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碳素钢笔。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提交怀孕的医学证明,勿做X光检查。

4.女性建议沐浴后体检。

5.填写体检表时请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体检编号。

四、体检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体检结束后两周内将体检结果通知本人。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