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单可以补开吗
一般来说生病住院一般都是非常突然的,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预测自己即将生病或者是住院,那么我们在生病之后就应该去公司请假休息。那么大家知道病假单可以补开吗,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病假单可以补开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病假单可以补开吗
可以补开病假条,完善病假手续。病假单是由医院开具的,如果丢失需要和医院进行协商再次开具,但是只能按照原休息证明的日期进行开具,不会改变原有的时间节点。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二、病假的医疗期的相关知识点
【医疗期】是指企业或者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1)公司或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从毕业到现在的累计工龄),在本公司或企业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3)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从毕业到现在的累计工龄),在本公司或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4)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可以补开病假条,完善病假手续。
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时了解长休职工的伤、病、残情况变化,及时通知已恢复劳动能力的职工按时复工;根据劳动能力恢复情况,安排一定的试工期或调换适当工作;要加强企业劳动纪律,对逾期不复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停发伤病保险待遇,并按旷工处理。
扩展资料:
病假期间不可以从事有收入的活动和工作,不得伪造病假条。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6%89%A7%E4%B8%9A%E5%8C%BB%E5%B8%88%E6%B3%95/2135858?fromtitle=%E6%89%A7%E4%B8%9A%E5%8C%BB%E5%B8%88%E6%B3%95&fromid=1341709&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法">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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