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田园综合体的政府流程

投资田园综合体的政府流程如何立项,主管部门是哪里,怎样申请扶持资金

第1个回答  2018-01-12

据问题要求,从政府视角回答。

每个省份都有所不同,可以参阅国家、试点省份文件。下面以河北为例说明,以下内容基本都来自政府文件。

      第一问 关于田园综合体政府立项流程(含各流程工作负责部门)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发办)成立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项目优选工作。省农发办土地处和项目评审中心共同组成工作专班,负责项目优选具体工作。

(一)项目申报

河北省财政厅以通知方式向设区市和各县财政局、农发办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政府。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请示,按规定程序申报到市级人民政府,经市级主管市长签字同意后,以市财政局、农发办文件报省农发办,同时附报县级政府的请示。

(二)市级初选

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对各县申报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初选,优选1-2个项目申报到省农发办。

(三)省级初审

省农发办工作专班组成项目初审小组负责初审项目。省级初审主要淘汰以下类别的项目:

1.进入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有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私人会所建设;乡村举债搞建设;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以及省农发办确定的农业综合开发警示县、产业化负面清单企业申报的项目。

2.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未按规定获得项目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环境评估及审批、取水许可的项目。其中,列入2017年实施方案的项目需取得完全合规审批;列入2018年和2019年度实施方案的项目,需取得县级政府及审批部门的审批承诺意见。

3.申报资料不完备的项目。项目申报要求的县级政府请示以及项目三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明显不完备、不合规的项目。

4.有负面举报经初步核实确有嫌疑性问题的项目。

(四)实地评估

省农发办组织专家和工作专班组成项目实地评估小组,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实地评估。

经实地评估出现下列问题的项目予以否决:项目申报资料与实际不一致的;项目申报条件发生明显变化并影响实施的;其它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

省农发办制定专家实地评估打分表,对实地评估项目进行现场打分,出具评估意见,排出优选顺序。省农发办办务会根据实地评估结果确定适当名额进入下一轮优选程序。

(五)竞争答辩

省农发办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对备选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

1.项目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到会议现场陈述答辩,接受专家质询。项目陈述须提交项目文字资料、多媒体资料,每个项目陈述时间掌握在30分钟以内。

2.专家组履行项目评审职责,按照项目评审程序和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审,形成项目评审意见和优选建议。

3.省农发办办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试点项目的专家评审意见作为项目申报资料的组成部分随项目申报资料上报国家农发办接受项目评议。

4.根据公开透明原则,项目县人员可自愿观摩项目评审全过程。

四、项目公示

省农发办优选的项目在相关媒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发现负面情况的,省农发办派人实地核实。经核实确有违规嫌疑的项目,终止立项程序,省农发办可从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中启动项目递补程序。核实无确凿问题的项目继续立项程序。

五、项目评议

经公示项目由省农发办报送国家农发办接受专家评议,项目县须按评议意见完善项目资料和相关方案。评议不合格的项目终止立项程序,经国家农发办同意,省农发办可从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中启动项目递补程序。

六、批复立项

经国家农发办评议合格的项目,由省农发办批复立项。

        第二问:关于扶贫资金

河北最新的扶贫文件中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预计2018年将由转移支付和预算安排落实到县级统筹。以下是转向扶贫资金下达程序,具体申请见县具体文件。

(一)省级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央补助和省级预算安排情况分别商省财政厅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支出方向资金的分配意见(计划),省财政厅根据意见(计划)情况下达资金。

(二)市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文件后,应按规定时间将资金下达到县和安排到使用单位。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文件后,应及时书面通知同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应及时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或分配方案报政府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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