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六书的看法和认识 字数1700以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06-10
  六书简论
  陆宗达
  “六书”这个名称,始见于《周礼?保氏》,而“六书“的细目,则始见于刘音《七略》。由此可知,用“六书”分析汉字,是从汉代古文学家开始的。
  刘音素所说的“六书”是“象形”、“像意”、“像声”、“转注”、“假借”,他认为此六字为造字之本。许慎所定“六书”的细目和次第与刘音稍有不同: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后世所谓“六书”都采用许慎命名的细目。而次第则依据刘音之说。郑众也列举过“六书”的细目,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世”、“假借”、“谐声”,见于《周礼?保氏》注。其名称、次第又与刘、许不同,因为郑众只是随文作注,所以不为后世所采用。
  《说文解字》是我国是我国第一部运用六书分析汉字的专著。许慎认为汉字的字形结构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形体可以拆开,一类是形体拆不开,或者拆开后不可以独立成形的。许慎对于能拆开的形体就用“会意”或“形声”来解说(但说解中并不明言“会意”,而云“从某、某”、“从某、从某“、也不明言“形声”,而云“从某、某声”)。对于不能拆开的字则指明“象性”或“指事”。
  在《说文解字》中,凡用“六书”对字形所作的分析,指出其为“象形”、“指事”、“会意”或“形声”者,都有所依据,并不是凭一己之见以立说。在很多字的说解中,许慎都提出了自己的依据。如:“折”下说:“从斤断草,谭长说。”“尟”下说:“从是、少,贾侍中说。”“为”下说:“王育曰:爪,象形也。”“平”下说:“从亏,从八。八,分也,爰礼说。”“ ”下说:“象形,官溥说。”“贞”下说:“一曰:鼎省声,京房氏说。”“用”下说:“从卜,从中,卫宏说。”“帀”下说:“从反之而帀也,周盛说。”“ ”下说:“軨或从霝,司马相如说。”“匄”下说“亡人为匄,逯安说。”“耿”下说:“杜林说,从火,圣省声。”“曡”下说:“杨雄说,以为古今官决罪,三日得其宣,乃行之。从晶,从宜。”等等。此外,引用《春秋传》、《韩非子》、《淮南子》、《秘书》的明文说解字形之处也很不少。虽然所引解说不一定正确,但是许慎必有所本,非出杜撰。这说明,在许慎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在用“六书”分析字形了。许慎作《说文解子》,是把前人的这些说法汇集起来,而用“六书”条例贯通其意,因而成为一部集大成的著作。
  其后,郑玄注《三礼》,也用“六书”解说字形,只是有些字的解说和许慎不同,如说“丰”字云:“其为字,从豆,丰声”,许慎则认为“从豆,象形。”郑玄说“槷”字云:“从木,热省声”,而许书字作“槸”,云:“从木,埶声。”郑说“资”、“ ”二字云:“资 同耳,其字以齐次为声,从贝变易”,许则认为是两个字,不属重文。这说明在汉代,学者已经非常重视用“六书”来解释文字形体的指意了。所以许冲在《上〈说文解字〉表》中说:“自《周礼》、《汉律》皆当学六书,贯通其意。”汉魏之际,盛称许氏字指,就指的是许慎六书之学(见《魏书?江氏传》)。
  许慎对“六书”的细目有概括的解释:“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耳可见,‘上’‘下’是也。”“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今’‘长’是也。”
  从这些解释看,许慎把前四者作为字形结构的法则,这正是正确的,也为后世所共认,无需多说。至于“转注”、“假借”则并不如此简单。
  许慎之看到了转注和假借是汉字使用的两种现象,所以他在有关篆文下,从来没有作过“此转注”、“此假借”的分析。
  在对“转注”的解释中。“建类一首”似指全书分五百四十部,每部建立一个部首而言。《说文解字?后叙》说:
  其建首也,立一为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同理相贯。
  这几句话,正是“建类一首”的具体说明。“同意相授”则指这些字的训义互相关联。从许慎所举例字来看,“考”在《老部》,这就是“建类一首”。“老”字说解云“考”也,“考”下云“老也”,这就是“同意相授”。从古音看,“考”“老”是迭韵,在语义上也可以互通,如郑玄《周礼》注:“考,成也”,而《诗经?荡》:“虽无老成人”,“老成”结合成一个词,则“老”也可以“训”成。又,尽天年叫“考终”,也可以说成“老死”,称父为“考”,也可以称呼父为“老”;并用作一切长者之称,如云“父老”。以此可证“考”与“老”实为一语的发展。
  许慎谓“假借”是“本无其字,依声托是”,这就是说,由于社会的发展,事物增繁,因此,需要在语言中反映这些新的事物,但是并没有另造新词新字,而是把旧的词汇赋予新的义项,也就是用旧词来引申代替。比如。秦汉以来实行新的郡县制,于是产生了“县令”、“县长”诸官,这是秦汉以来的新事物。县令、县长的“令”、“长”本是无其字的,而用命令的令①、长幼的长来作官名,这就是依声托事。
  由于受时代的局限,许慎对于“转注”、“假借”的认识是有错误的,特别是他过分强调了《说文》分部建首的作用,是不符合语言发展的实际情况的。许慎建立部首,分别部居,创造了用偏旁编制字典的方法,这是一个很大的贡献。但是《说文》的这种编制并不完善,组织也不够精密,用以说明造字方法是不恰当的。
  历来治《说文》者对转注、假借的解释,众说纷纭,均未得其要旨。戴震、段玉裁以互训为转注,其说虽有助于同义词、字的研究,简洁易晓,但与造字的“六书”无关;朱骏声以引申为转注,虽有功于词义发展的考察,但已远离许氏本意,更与汉字发展无涉。直至晚近,章炳麟先生从语言学理论上提高了对转注\假借的认识,指出这是汉字发展的法则,从而阐明了汉语词汇发展变化的一些规则,打破了建首分部说的框框,把汉人“六书”理论发展了一大步,开辟了汉字研究的新途径,其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斯大林说过:语言的词汇对于各种变化是最敏感的,它几乎处在经常变动中。②案词汇的发展变化有两种法则:一种是由于社会制度改变,或者由于生产、文化、科学等等的发展,需要创造新词来表达新的词义。这样产生的新词必定是由某个词源派生的,也就必定沿袭其音读,因此,在语言上有同一语根派生若干新词的现象。从造字来讲,也就要循其声义,各为制字,这就是“转注”造字的法则。另一种是由于文字孳乳日繁,必须加以节制。新的词义产生了,但是义有引申,音相切合,可以利用旧有的词和字而赋予新的词义,不再制造新字。这样做,虽然没造新词,新字,也同样可以适应词汇发展的需要。从造字来讲,这就是“假借”的法则。,章炳麟先生说:“转注着,繁而不杀,恣文字之孳乳者也。假借者,志而如晦,节文字之孳乳者也。二者消息相殊,正负相待,造字者以为繁省大列。”③这段话正是辨证地说明了造字的发展规律。
  词是怎样从一个语源派生发展起来的?又是怎样循其声义各为制字的?
  例如:述说的说、阅读的阅、租税的税,即属同一语源的派生词字。首先从音读上看,这三个字都从兑得声,而且“说”字就同时兼有这三个音读,可见这三个字的读音在周秦是相同的。再从义训上看,三字也相通。《说文? 言部》说:“说,说释也。一曰,谈说。”而《诗经》毛传曰:“说,数也。”《荀子?劝学》:“诵数以贯之。” 在《荀子》其它篇中“诵数”也作“诵说”。由此可见知“说”与“数”在意义上是紧密关联的。述说的说,就是一件一件地陈述,也就是具数而称之的意思。《史记?留侯世家》记载张良在汉王面前陈述厉害,张良说:“臣请籍前箸为大王筹之。”接着,就用筷子列举了八条害处。这段记载非常形象地说明了“说”就是列数而述。“阅”的本义应训“检阅”①①。《说文?门部》:“阅,具数于门中也。”《左传?桓公六年》:“秋,大阅,简车马也。”《周礼?大司马》:“中冬教大阅。”郑玄注:“简军实也。”诸列用的都是阅之本义。古代检阅或在城内,或在庙内(皆见《左传》),可见检、阅都有在门中点查数目的意思。引申之,逐字览读也叫阅。再看税字。《说文?禾部》:“税,租也。”“租,田赋也。”但是最初租与税是不同的。租是奴隶制社会剥削农奴的手段,税是封建社会剥削农民的制度。在奴隶社会里,奴隶主对奴隶进行力役之征。《周礼?天官?小宰》:“听政役以比居。”郑玄谓政即征字,也就是《小司徒》、《旅师》中所谓的“地征”、“薄征”,亦即赵歧《孟子?尽心》注中所说的“征,赋也。”征役就是力役之征。租也就是殷商时代的“锄”,是力役之征的田赋,是对农奴的劳动进行无偿的剥削。到了封建社会,农民要向地主交纳一定数量的谷物,着叫做税。春秋末年,鲁国“初税亩”,就是开始依照土地的产量进行纳税。因此,“税”也有数目、计数的意义。《考工记?栗氏》谓栗氏为量,“槩而不税。”意即制造了升斗之后,有了固定容量,如一斗容二万四千黍,以 平之,则黍数可知,不烦再去数黍粒了。可见“税”的最初含义也是数数儿。综上所述,可以断定“说”、“阅”、“税”三字同出一个语源,其词义的核心都是数。只是由于数数儿这个词义用于三种不同的情况,因而产生了三个义项,可以说是一个语词因社会制度、文化、科学的发展变化而派生为三个不同的语词,并因而制造了“说”、“阅”、“税”三个字。
  为从某一语源派生的新词制造新字,这是汉字发展的一条重要法则,也就是“转注”。
  专著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种情况。
  第一, 因方言殊异或古今音变而制字。
  中国地幅广袤,方言繁多,同样一个词再甲地这样说,在乙地却那样说,于是使用不同方言的人各自按照本地的语音造字,这样,一个词义就分成两个词两个字了。如“逆”和“迎”都训逢,但“关东曰逆”、“关系曰迎”(见《说文?辵部》),于是“逆”和“迎”就成了两个词两个字。又如《说文?女部》:“蜀谓母曰姐,淮南曰社。”案“姐”即祖字的音变,“社”虽非新造,但由此可知“祖”、“姐”、“社”是由于方音的差异而分化为三个词三个字的。
  因古今音变而另造新字的,如:“《说文?夭部》:夭,屈也。”案夭音於兆切,而在唐人诗中已由读乌乖切的,如白居易《和春深》第二十首:“钱塘苏小小,人道最夭斜。”因此,又按乌乖切的音另造一个“歪”字,于是於兆切之“夭”与乌乖切之“歪”就成了二词两字①②。又如《说文?水部》:“滫,久泔也。”音息流切。引申为羹饭败坏,后世音变为所鸠切,因而又另造了“馊”字。
  这类因空间或时间造成音变而制的文字,实质上是重复。
  第二,因词义发生变化而制字。
  由于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认识也由简趋繁,于是词义也随之而发生变化,并且因此而产生新词新字。这样产生的新词和旧词之间,在音义上是互相关联的。
  如《说文?齐部》:“齐,和麦吐穗上平也。象形。”案“齐”有两个义项:一是农作物。和麦为农作物的总名,禾属众多,通言则黍稷稻梁都是禾属。但古代以稷为五谷之长,是古人主要的食物,因而析言则以“稷”或“齐”作为小米的专名齍①。又,盛在祭器里作祭祀用的 、稷叫做“齍”。《说文?皿部》:“齍黍稷在器以祀者也。”〈〈诗经?甫田〉〉:“以我齐名,与我牺羊”毛传:“器实曰齐,”则直接把齐字用作齍字。由此可见“齐”、“ ”、“稷”、“齍”是由于通言析言有别或用各有当而繁衍产生的,它们在词义上有区别而又互相关联。
  “齐”的第二个义项是齐剪。
  农作物是劳动对象,为人工所培育,而非野生之卉草,培育过程中,有时需要芟剪使齐,所以〈〈尔雅〉〉以齐训剪。与“齐”意义相关连的有“ ”(隶变作“ ”)。《说文? 部》:“ ,止也。从,盛而一横止也。”今人种植果木、蔬菜、棉花等,凡枝杈横生妨害成长的,必剪之使齐,“ ”即指此。〈〈金部〉〉:“ ”,“读若齐。”则又可知 与齐古音相同。可见 齐是一语之派生。又,齐有修翦意,因而有整齐意,所以吐穗上平为之齐,这就又与剂字、剪字义相关联。〈〈刀部〉〉:“剂,齐也”“剪,齐断也”〈〈尔雅?释言〉〉也说:“剂,剪,齐也。”剂、剪古双声对转,则齐字与“”、“剂”、“剪”也是一语的的派生。至于农作物收获,则有“穧”字。〈〈禾部〉〉:“穧,获刈也。”由此可证,齐、 、翦、剂、穧也是义相关联而又有区别的。
  又如《说文?宀部》:“害,伤也。丰声。”案“害”即古割字。〈〈刀部〉〉:“割,剥也。”剥即裂开。割字〈〈唐韵〉〉音古达切(现在有的方言仍保留此音),则与“犗”字同一语源。〈〈牛部〉〉:“犗,騬牛也。”即谓个割去牛马的生殖器。犗,《唐韵》音古拜切,是割、犗音义都有关联。犗对转音有“ ”、“犍”。《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以刀去阴曰犍。”《说文?新附》有犍字,训“犗牛也”。又《广韵?狝韵》:“ ,以槌去牛势。旨善切。”字又作“骟”《旧五代史?郭崇韬传》:“不唯疏斥阉寺,骟马不可复乘。”今即通用之。而《新五代史?郭崇韬传》作:“至于骟马亦不可骑,”则以扇为骟字。又周公东征灭商奄,而《墨子》、《韩非子》记其事作“商盖”,知奄字可读gai、ge之音,并进而可知“奄人”、“阉人”也就是“犗人”。综而观之,则“害”、“割”、“犗”、“ ”、“骟”、“奄”、“阉”等都是同一语源的派生词,从造字来说则为转注。
  以上各例都是由于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新词、创造的新字。
  第二, 为由同一语根派生的相互对立的词制字。
  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两方面,并由此而推动事物的发展。词汇、词义的发展也符合这个法则。这就是说,客观事物的矛盾性必然要反映到语言上来,因而产生了词的界说和概念的差异,由一个语源可以发展成为两个互相对立的词。例如,“天”与“地”,“古”与“今”,“男”与“女”,“始”与“终”,等等,都是两两居于对立面的词,而这些对立面的词又都是双声,可见是由同一语源派生的。这在语源学上称为“相反同根”。又如“受”与“授”,“教”与“效”,“问”与“闻”,“买”与“卖”,等等,这些彼此连结,互相依赖的对立的词,也是以声音为纽带的,在训诂学上称为“施受同词”凡是依照“相反同根”和“施受同词”的法则来产生新词或制造新字也是转注。循是例以求,可以得出文字孳乳的规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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