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10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A公司逃税。你是属于接受第三方虚开发票。你写的证明就是接受第三方虚开发票的明显证据。A公司和虚开方以及接受方三方都要处罚。数目大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可以要求A公司上税务所代开发票。税务所有个窗口就是专门替企业代开的。 既然B公司是A公司的另外一个公司,就用不着写你所说的证明。
第2个回答 2010-06-10
这种情况我们也遇上过,A公司和B公司之间肯定有协议,他们不可能只有这一次业务是这样做,你可以跟他们要一份盖有他两家公章的协议,这样税务来查的时候也有依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10
写证明没用的...
这个属于虚开发票的..
如果查出来了,税务会要你交税的.
最好是你跟B公司联系,如果税务来查的话.证明你跟B公司有业务联系
第4个回答 2010-06-10
你这个证明写了也没什么用处。
B既然是A的另外一个公司,那么最好付款也付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