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3
打官司是什么意思
通俗地讲,打官司就是: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行政问题、民事问题、刑事问题。对于打官司的人来说,核心的目的就是 *** 。
什么叫做打官司
“官司”或“打官司”用法律术语和语言来表示就叫诉讼。今日所称打官司或诉讼,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下同)、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的人依照法律为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或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拓展:根据我国人民法院职责范围以及案件性质,我们又可以把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行政诉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因其职权行为而引发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解决这种争议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该职权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其是否正当、合法作出判定,以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
诉讼什么意思?
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事实进行审理,通过司法程式解决争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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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是通过国家审判机关解决争议的过程。我国有三部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应的,诉讼也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诉讼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依法性。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照诉讼法律规范所确立的诉讼程式和规则进行,违反诉讼程式的诉讼活动应认为无效。

第二,阶段性。如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等,每个阶段都是相对独立和完整的,有自身的任务和形式。

第三,顺序性。各阶段的活动既相互联络,又互相依赖,前一阶段的活动是后一阶段活动的基础,后一阶段活动又是前一阶段活动的发展和继续或结果。

第四,时限性。诉讼活动是国家的司法活动,诉讼法都对各种诉讼活动的时限作了明确规定。

第五,强制性。正因为诉讼活动是一种依法进行的司法活动,所以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作出的裁判及其他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如拒绝履行,司法机关有权强制执行。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亥级法院的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不可以再上诉。
打官司收费按件是什么意思
打官司诉讼费用的标准是: 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分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大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当事人争议财产的价额,规定一不定期比例,按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件征收。财产案件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非财产案件分几类案件:①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②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③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④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⑤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打官司的钱叫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部分。

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其中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

自请律师时除诉讼费外还有律师费是要另外收取的,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应该由双方协商,体现在合同里,一般分为一审、二审和执行三个阶段,但也可以一次付清。如果规定不清,一般视为全部负责。收费比例非常灵活,一般从1-10%不等。

律师费用则由请律师的人承担。一、办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争议标的额,在不高于下列比例(标准)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元以下 500—1000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4%

100001元—500000元部分 4%—3%

5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3%—2%

1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1%

10000001元以上 1%—0.5%

二、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50—500元/次;代理申诉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请取保侯审,500—1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500—3000元/件;3、一审阶段:1000—6000元/件。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三、办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3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的收费规定执行。

四、办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五、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按协议约定收费。

六、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按协议约定收费。

七、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或制作法律事务文书和有关的法律事务的其它档案,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按协议约定收费。

八、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方式由协议约定,按协议约定收费。

九、其它

1、上述收费标准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案件,二审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发......
官司诉讼是什么?
“官司”一词是民间从古到今的通俗说法。“官”和“司”旧时本意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因而,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到官府或官员那里去请求裁决是非,官府或官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断的整个活动,民间就称之为“官司”。而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则被称为打官司。“官司” 和“打厂司”这种说法至今在民间仍很普遍,有些地方甚至还把受剥夺自由的刑罚处罚说成是“吃官司”。“官司”或“打官司”用法律术语和语言来表示就叫诉讼。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事实进行审理,通过司法程式解决争议的活动。人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某一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也就是所谓打官司的全部内容。其中,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
官司的意思
“官司”一词是民间从古到今的通俗说法。“官”和“司”旧时本意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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