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其他事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7

潍坊市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时挂有市版权局的牌子,负责版权相关事务。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动文物事业,潍坊市成立了市文物事业管理处,作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直属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由财政拨款支持,设事业编制10名,包括主任1名和副主任2名。该管理处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实施全市文物及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的保护管理、考古发掘和交流,参与管理文物专项经费,监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审核、申报和管理文物保护项目,组织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作,指导博物馆建设,以及协调文物科研项目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在日常工作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需紧密协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审批文化生产经营单位资质后,会将相关信息抄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查处案件后,也会将查处结果通报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确保两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