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给b开了银行承兑汇票,b背书给了c,然后c把承兑汇票给了我,让我开增值税发票,那么c需不需要背书给我们

如图,我们要开票给c,c还需要背书给我们吗?

第1个回答  2018-01-05
需要的
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
票据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过苛
出票行为完成后的第一持票人应该是收款人,收款人转让票据时,应当在票据背面签章,同时写上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名字;该被背书人再次转让票据时,则作为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并依次类推,其间并不需要被背书人签章,这也是票据业务的国际惯例。
第2个回答  2018-01-05
c把承兑汇票转让给你,需要开增值税发票,那么c要先背书才能给你们,承兑汇票背书需要连续。
第3个回答  2018-01-05
原则上应该背书,不背书也可以
第4个回答  2018-01-05
原则上是在需要!但现实交易中多不背书。追问

那这样子是可以开增值税发票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