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D.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不得主张回赎标的物E.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