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工,我所从事的工种是高危险工种,2015年老板每次发工资都要扣750出去喝酒,但每次只用掉350剩下的400就进了自己口袋。以的方式扣了两次。第三次惯嘴了被我顶上去不给扣。为了这件事老板就炒我鱿鱼(2015年已经辞退)。还说不给他扣就不要跟他做事。只结算本月的工资按法律是不是结算全年的工资?还到处说我罢工他诽谤我。直至2017年端午节我忍不住先动手打了他,当时他手里有把铲。就被他那把铲拍了两下。一下在后脑勺,一下在臀部。头缝了四针,臀部肿清一大块至今仍痛。我当时是空手先打的他,他就拿铲反击。这是我的过错还是他的过错?走法律层序胜算有多少几
问题补充:他只付了医药费 误工费只给了五百。现在劳动仲裁时效已经过期还有其它办法能延长时效吗?打架这是我才知道有劳动仲裁这是。属于法盲吧。像我这个情况有延长时效的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