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后在男方名下,双方离婚女方有权分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5
要看该住房是否领取结婚证之后获得。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获得住房,该住房又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住房就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利要求分割该住房。
如果住房是领取结婚证之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来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女方有权利主张得到一半权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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