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海省为例,申请建卡贫困户的手续如下:
申请流程
贫困户的识别程序按“贫困户申请、五查五看、三评四定”的原则进行。
1.贫困户申请
由农户提出贫困申请书。
2.“五查五看”
(1)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稳定性。
(2)查住房、看居住房的安全稳固性。
(3)查财产、看贫富程度。
(4)查家庭成员结构、看家庭负担。
(5)查生产生活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
3.“三评四定”
(1)“三评”
①内部评议:驻村工作队对五查五看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②村(组)党员会评议:由村(组)党员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
③村(组)民主评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评议。
(2)“四定”
①村委会初定:村委会召开会议对贫困户初步名单进行初定。
②村民代表议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初定名单进行议定。
③乡(镇)审定:乡(镇)组织召开审定会对村委上报的议定名单逐户审查审定
④县级确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审定名单进行确定。
申请条件
1.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
2.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4.没有经济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的。
5.身体(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的。
扩展资料
贫困户鉴定标准
1.农户参加贫困户评选的必要条件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务农和务工为主,且201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优先评为贫困户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