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1)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0
第三节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定义:

  一国(地区)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二)原产地规则类别:

  从适用目的的角度划分,原产地规则分为两大类: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1、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指一国为了实施国别优惠政策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是以优惠贸易协定通过双边、多边协定形式或者由本国自主形式制订的一些特殊原产地认定标准,因此称为协定原产地规则。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指一国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则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由本国立法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也叫“自主原产地规则”。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

  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参见教材P278。)

  (2)从价百分比标准(重要考点)

  我国签署的各项优惠贸易协定主要的从价百分比标准是:

  ①《亚太贸易协定》 (6个国家签定: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中国)

  非成员国原产的原材料等总价值不超过该货物的55%

  即:成员国的材料要达45%及以上,则认定原产国为受惠国

  原产于孟加拉国的货物,非成员国的原材料不超65%

  即:孟加拉国及协定成员国的材料的比例达到35%及以上,则认定原产国为孟加拉国。

  ②《中国—东盟合作框架协议》

  (东盟成员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

  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的材料、零件不超过60%

  即:原产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物的成分占40%及以上;并且最后的工序是在成员方境内完成,则认定原产国为东盟成员国

  ③CEPA香港、澳门

  要求港澳产品的增值标准为30%及以上,则原产地为香港、澳门

  ④《中巴自贸协定》

  要求货物巴基斯坦原产成分不小于40%,则原产地为巴基斯坦。

  制成品中原产于中国、巴基斯坦的成分累计不低于40%,则进口的货物原产地认定为巴基斯坦

  ⑤特别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规则

  受惠国对非该国原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不小于所得货物价值的占40%

  ⑥《中智自贸协定》

  非成员国的原产材料小于60%;

  即成员国的原产材料要达40%及以上,则认定原产国为受惠国

  (3)直接运输标准

  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内容(参见教材288,熟悉)

  (2)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

  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或制造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

  ①税则归类改变:指产品经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改变,

  ②制造或者加工工序:指在某一国家(地区)进行的赋予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

  ③从价百分比是:是指一个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占所得货物价值的30%及其以上。

  (四)申报要求(了解)

  1、《亚太贸易协定》规则

  除了要提交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交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作为报关的随附单证。

  2、《中国—东盟合作框架协议》规则

  进口的时候向申报地海关申明该货物适用“中国—东盟协定税率”,并提交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作为报关的随附单证。

  3、CEPA香港规则和CEPA澳门规则

  纳税义务人应当主动向申报海关申明该货物适用零关税税率。并提交符合CEPA项下规定的有效原产地证书作为报关的随附单证。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应主动向海关申报适用中巴自贸协定税率。并在有关货物进境报关时向海关提交巴基斯坦指定的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5、“特别优惠关税待遇”项下受惠进口货物

  应当主动向进境地海关申明有关货物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并提交出口受惠国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签发的由该国海关于出口时加盖印章的原产地证书。

  6、《中智自贸协定》

  进口时申明货物适用中智自贸协定税率。并提交智利外交部国际经济关系总司在货物出口前签发的或者出口后30天内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

  价格不超过600美元且不属于为规避有关规定而实施的货物,免交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