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行政级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08
我国城市行政级别大致分为5个等级。
第一档:行政级别正(省)部级城市。四大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级别都是正(省)部级,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直辖市最大的区别是:有很大自主权,他们有立法,发行货币等自主权,政治上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主要负责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与国防安全以及最高司法解释。

第二档:行政级别副(省)部级城市:包括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济南,杭州,西安,成都;5个计划单列城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
第三档,行政级别正厅级省会地级市。他们和普通地级市行政级别一样,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有权在不违背所属省的法律情况下制定自己城市的一些行政法规,包括除了那些副省级省会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省会城市,比如:石家庄、郑州、长沙、合肥、南昌、昆明、太原和西宁、拉萨等等,地级省会城市由于是各省的中心城市,一般也都享有比一般地级市更优惠的待遇,除此之外,与一般的地级市没有本质区别了。

第四档,行政级别副厅级。省属县级市(不设区),副厅级,这类城市比较少,比如:河南省的济源市、浙江省的义乌市、湖北省的潜江市等城市都属于副厅级。

第五档,行政级别正处级,县级市是我国最基层的城市。县级市通常是在经济上是由省直管的,但行政上一般由所在地的地区、州或地级市代管。
第2个回答  2020-09-08
我们最开的城市等级的划分标准并不是按照经济发达程度,而是人口,从一开始来说这是能够理解的,因为当时的差距没有那么的大。

但是慢慢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体现出其不合理性,一些人口大城经济发展一般,如果按照人口的话,排在一线城市会给人感觉很奇怪甚至难以理解。

我们的当下的城市等级的划分的标准是按照经济的发展状况来划分的,我们明显的能够感受到位居一线城市行列的经济都非常发达,比如北京上海之类。这也是是相对合理公平的一种划分标准。

扩展资料:

第一级: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

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

第二级: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

石家庄、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第三级:14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且收入高的城市。

唐山、秦皇岛、淄博、烟台、威海、徐州、连云港、南通、镇江、常州、嘉兴、金华、绍兴、台州、温州、泉州、东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北海、桂林。

第四级:其他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