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选聘副主任10人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1
天津港保税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现辖区包括海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和临港经济区三片区域,总规划土地面积287.4平方公里,规划港口岸线约70公里,拥有港口、机场双港优势,管辖三类四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外开放和创新功能优势明显。近年来,天津港保税区积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试验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重大战略机遇,着力引进高水平重大项目、龙头项目和高端产业链配套项目,打造出民用航空、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海洋经济、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等7大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

天津港保税区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实行企业化管理,依照法定授权履行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责。现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管委会副主任(无行政级别),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副主任5名,其中分管招商引资1名,分管规划建设1名,分管经济运行1名,分管财政金融和自贸区工作1名,分管营商环境建设1名。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累计10年以上经济管理、规划建设、财政金融等相关工作经历,且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5.具体岗位任职条件详见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5月

三、选聘人员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选聘人员任期三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并依据业绩兑现年度和任期激励。对于产业招商类人员,可按市场价值确定薪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