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02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单位先进行初审后,填写《工伤医疗(康复)待遇、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在区域综合保险所进行核销。

⒈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⑴ 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⑵ 门诊收费发票原件;

⑶ 与门诊收费发票相对应的门诊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单、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其他能证明费用明细的相关资料;

⑷工伤人员身份证及银行账号复印件。

工伤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工伤疾病期间,在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⒉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⑴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⑵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项目齐全明晰并加盖医院印章,必要时,还需补充提供加盖医院印章的病案首页和出院小结等病案资料) ;

⑶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发票原件;

⑷住院期间在其他医院发生的检查费,须提供所住医院开具的明确了检查部位(或项目)的去外院检查的介绍信(证明)、实施检查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报告单、收费发票原件;需要外购药品的,须提供所住医院主治医师开具的、有明确规格和使用剂量、治疗天数、经所住医院科室主任签字盖章后加盖医院专用章的外购处方和结算发票原件。

⑸工伤人员身份证及银行账号复印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3
工伤费用报销,需要医生证明材料,费用单子,病例诊断单。还有领导签字证明。
第3个回答  2018-07-29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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