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统一用A4纸复印。)
2.一般情况需提供: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需要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3.一般情况需提供:设备设施布局图、操作流程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4.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章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章制度、进货查验记录规章制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5.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