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要对照保密法的规定明确本机关本单位是否享有定密权享有何种定密权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5
定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基础和源头,对于确保信息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定密工作中的不当和不规范问题在过去几年中较为常见。为了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我们必须遵循六个原则。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原则。
1. 定密权的法定原则:机关和单位是否拥有定密权,以及定密权的具体层级,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任何机关和单位必须在法律明确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定密权,不得滥用、忽视或越权使用。根据《保密法》第十三条,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和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2. 定密权的分配原则:《保密法》从行政层级和密级两个方面对定密权进行了规定。县、乡级机关和单位没有定密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机关没有绝密级定密权,但拥有机密级和秘密级定密权,而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则拥有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定密权。
3. 定密权的延伸原则:尽管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并非国家权力机构,但根据《保密法》规定,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属于定密主体,并按照行政级别具备相应的定密权,这是定密权的一种延伸。
4. 定密权的派生原则:根据《保密法》规定,机关和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应根据所执行的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换句话说,如果上级机关、单位已经定密了某一事项,下级机关、单位在执行时应当按照已确定的密级来确定。
5. 定密权的报请原则:当机关、单位(包括无定密权的县级机关)产生的保密事项范围内有明确规定但无权确定相应密级的国家秘密时,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具有相应定密权的上级机关、单位确定。如果没有上级机关、单位,则根据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范围,报请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接到定密报告的机关、单位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作出批复。
6. 定密权的特殊授权原则:《保密法》规定,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由于公安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在履行职责上的特殊性,其工作性质较为特殊,因此法律对其进行了特别授权。这两个机关在行使保密法授予的特殊定密权限的同时,也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