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强调了县级以上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在增强地区抗震能力方面的具体措施。

首先,地震安全性评价被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于重大和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在项目初期进行评价,以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和商场,特别关注其抗震设防标准,规定在地震动参数0.05g区内的建筑需提高至0.10g以上,以确保人员安全。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必须严格遵守抗震设防规定和设计规范,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监控,竣工验收必须达标,确保工程抗震性能。

地震小区划在城市规划区和大型企业区域实施,以便更好地理解和管理潜在风险。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在存在地震活动的城市区域进行,以规划避开地震活动影响。

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大中型企业需进行震害预测,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和评估系统,以便及时应对可能的地震影响。

对于已有的建筑物,进行全面的抗震性能评估,对未达标建筑进行加固、改建或拆除,确保其在地震中的安全性。

同时,鼓励采用减震、隔震和抗震新技术,推广节能、环保的抗震材料,提升建设工程的整体抗震性能。

最后,强化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