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南昌市司法局内部设有多个核心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 办公室 负责组织和监督局内的重大政务活动,负责内外联系的协调与督查,起草综合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发展战略和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档案管理和保密等工作,管理财务和行政事务,以及指导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并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和业务经费的监督。


2. 人事警务处 主管队伍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协管干部考核和推荐,组织法学类教育相关工作。


3. 法制宣传处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制定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培训、考试和考核,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4. 律师工作处 管理律师工作、法律顾问,监督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律师执业证审核、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和奖惩工作,组织国家司法考试。


5. 公证工作处 负责公证工作管理、年检和公证员资格管理,处理公证投诉举报。


6. 基层工作处 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7. 法制处(司法鉴定工作处) 起草法律文件,指导法制建设,处理行政复议和赔偿案件,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资质。


8. 法律援助工作处 管理法律援助,指导执业律师等法律服务,监督重大法律援助事项,管理法律援助基金和“148”法律服务。


9. 劳动教养管理处 指导劳教所业务,协助管教、生产等工作,参与统计报表、警容风纪检查,以及劳教人员的奖惩管理。


此外,政治部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工作,市法学会挂靠于司法局,机关党委负责党群工作,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