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1
我们国家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划?
1. 23个省,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和云南省。
2. 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和重庆市。
3. 5个自治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
4. 2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最初,全国设有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和1地区。1967年,这一数量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从那时起,省级行政区划基本保持稳定。
1988年,海南省从广东省析出,成为我国第23个省。1997年,重庆市从四川省析出,成为直辖市。同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成为两个特别行政区。至此,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总数定为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行政区,共计34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级行政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