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超标部分是否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9
公益性捐赠超标部分是否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呢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013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其中第20项规定: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突破了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限额不得结转的规定.很多纳税人认为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没有相关政策.
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其中第二条第四款规定: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取消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一致.
因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12%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3、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4、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6、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上就是公益性捐赠超标部分是否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呢全部内容,上文的简单叙述不能概括全部,有需要的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