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没有备案,我抵押给个人有效吗

在个人手里借钱买的房子 当时与开发商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后 就把合同抵押给借钱的人,可是后来知道当时开发商签的合同没在房产局登记备案,这种行为开发商属于什么性质?可以算为欺诈购房人吗?涉及到借款人 有了第三方 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4-05-06
您好!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备案,如果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构成欺诈。如果仅仅是没有对合同进行备案的,不构成欺诈。建议您搞清开发商为何没有对合同进行备案的原因。
另外,不动产的抵押应在取得房产证后在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您这种将房屋买卖合同抵押给个人的行为是无效的。追问

借钱方是个人 把合同给他 就是因为借钱了 然后有东西押给他 证明咱们是真诚吧
开发商现在不正面回应这件事,而且当时我交全款的 他承诺是可以办证的
因为想借钱交上房款办下证就贷款 把借的钱还上 现在都没给备案 我这几个月一直付着利息 这是不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呢?谢谢

追答

建议您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