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街街道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解放前夕,崇文街办老城区属原江陵县沙市民权镇管辖。
1949年7月17日,沙市市政府接管了国民政府江陵县所辖的沙市民生、民权、民族3个镇公所,建立了一、二、三3个区公所。区公所为市政府派出机关,由区委书记、区长、办事员、工勤人员8—9人组成。
1949年底至1950年11月,崇文街办老城区属沙市第二区公所管辖。
1950年11月,撤销区公 所,街道工作由6个派出所代管。每个派出所由妇女干事、卫生干事各一名,民政干事2至3人。崇文辖区改由公安局第二、五两个派出所兼管。
1953年1月,在民主建政运动中,全市建立5个区公所。区公所由区委书记、区长、秘书、妇女主任等6至7人组成。崇文老城区为第二区的全部和第一区的一部分。同时设立了12个居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人口在20万以下的城市不应该设区”的规定,撤销 4个区公所,(第五区区公所已于1953年4月撤销)建立7个街道办事处。本办事处以其驻地在崇文街而命名为崇文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市政府派出机关,配有主任、秘书、3名干部和1名炊事员。经费由市政府统一开支。当时辖区范围南沿中山路,北至旅寄坊,东起便河路,西抵七里巷、逢春坊和桂香街。
1956年11月,撤销通衢路、民主街两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地段分别划入解放路、崇文街、中山横街、胜利街4个街道办事处。 1958年11月,在大办人民公社时,全市由5个街道办事处改为3个城市人民公社。崇文街街道办事处改为觉楼人民公社。原中山横街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北京路以南,梅台巷、杜公部巷、青杨巷以西地段划归觉楼公社(见1958年图示)。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5位一体的,政社合一的组织。公社设有中国共产党沙市市觉楼公社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社党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沙市市觉楼公社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社团委),沙市市觉楼公社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公社妇联)。党委设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委员会。行政设劳动生产部、财贸部、文教卫生部、人民福利部、武装保卫部,党委和行政合设一个办公室。(1959年底,行政各部改为科,定编37—40人。公社成立后,市委、市人委决定将部分小型地方国营工厂、全部手工业工厂、全部合作商业和全市小学规划所在地的人民公社管理。1961年秋,又将上述划给公社管理的小型地方国营工厂、手工业工厂、合作商店、小学全部划回原系统。
1960年5月,各公社建立分社,实行三级管理。觉楼公社下设崇文、中山、七一、便河四个分社。1961年4月撤销分社。
1962年11月,市区3个公社改为5个公社。
觉楼公社所辖的北京路以南,便河、便河东路、中山横街以东的地段被划去,加上从胜利公社划出的部分地段,增设了中山横街、北京路两个公社。调整后的公社机关大为缩减。公社党委改为党支部,原有的党委各部全部撤销。公社仅设主任、副主任、妇联主任、会计和文教、民政、生产干事等共9——10人。
1966年3月,公社恢复党委,5月增编3人。
1966年12月,崇文街改名为红卫街,觉楼人民公社改名为红卫公社。
1970年1月,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内部机构设政工、办事、生产3大组。
1971年12月,东方红公社的中山路以南,青杨巷以西地段划给红卫公社管辖。 1980年5月12日,沙政文(1980)54号文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红卫公社改名为崇文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人员、编制维持原状。
另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原红卫公社10个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调整为13个居委会,新增旅寄坊、洪家巷、洪家垸3个居委会,将原红卫公社前进居委会,新建居委会划给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将原解放公社塔桥路以东地段划给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1994年10月,沙市与荆州地区合并更名为荆沙市。1995年2月,荆沙市编委,《荆机编(1995)15号》文件通知, 将原沙市市人民政府崇文街街道办事处更名为荆沙市沙市区崇文街街道办事处。(更名后,办事处由原来的副县级单位改为科级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纪委、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街道工作科、计统财务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他机构设:街道工会、团委、妇联、武装部、下属事业单位为城市文明建设办公室。
1997年增加地处西干渠以北的月季园居委会(后改为东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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