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政区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30

北朝的政治行政区划继承了汉朝和晋朝的三级制度,即州、郡、县,设有刺史、太守和县令等职务。然而,北魏时期做出了一些创新。天赐三年(406年),每个州增加了三位刺史,其中一位是宗室成员,两位是异姓官员。郡置三太守,县则设有三位令长,尽管存在这些职位,但他们通常不直接管理百姓。具体实行细节不明,可能很快就被调整。献文帝时期,史书记载了例如房法寿与韩麒麟分别担任冀州刺史、毕众敬与李璨担任兖州刺史、张谠与高闾担任东徐州刺史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刺史多为新归附的刘宋将领,可能反映了对异姓和新附势力的防范策略。在这个时期,太守不再直接管理百姓,而是由刺史负责,表明州郡的管辖范围较小,刺史可以直接统辖县。

北魏前期,郡分为大、次、中、下四个等级,而太和末期以后,州(除去司州)、郡(除去河南)、县(除了洛阳)则进一步细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到了北齐时期,除了司州、清都郡和几个特定的县,州郡县都划分为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北周的划分则以户数为基础,州除雍州外,根据户数分为五个等级,郡除京兆外,也分为五个等级,县除长安、万年外,同样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详细的划分标准。


扩展资料

今内蒙古中部地区。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沿自汉、晋,各置刺史、太守、县令,各分数等。北朝疆域,屡有变迁,政区建置,也因时而异。北魏末年,北朝虽仍有镇戍的设置,但只管军事,不理民政,不再具政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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