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各市安监局,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7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从4月21日到7月31日,在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隐患;加大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各级安监部门和执法队伍,都要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和执誉举此法监察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安监局对17个市进行综合督查和有重点的专项督查。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全面进行自查,省安监局进行重点抽查。各市安监局对辖区内的所有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的所有乡镇全部进行综合督查和有重点的专项督查,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根据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各市安全生产状况,省安监局对以下市进行专项督查。
非煤矿山:淄博、枣庄、威海、莱芜、临沂。
危险化学品: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德州。
烟花爆竹:济宁、临沂、德州、菏泽。
尾矿库:淄博、烟台、潍坊。
冶金有色:日照、聊城、滨州。
石油天然气开采:东营、菏泽。
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东营、泰安、日照、莱芜。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 各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制定下发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及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庆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答亏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的其它督查内容。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督查的专项内容见附件。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情。
3.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商讨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4.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5.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把我省“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在一起,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2.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级安监部门组织的督查组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要多查、多看、多问,注意从表面现象发现实质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4.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既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推广好的典型,同时又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进行曝光,强化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5.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级安监部门要逐级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3天编发一期《工作快报》,反映各级各部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信息报送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的专项内容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的专项内容
一、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
2.非煤矿山及冶金和有色企业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
3.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
4.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5.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6.组织非煤矿山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7.组织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8.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落实情况。
9.石膏矿、铁矿、金矿采空区的勘探、监控、监管和治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和有色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3.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4.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5.加强冶金和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6.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7.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情况,凡是没有办理“三同时”手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8.落实矿山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矿权范围内的采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