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资是老公的两倍,我给弟弟十万买房怎么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5-05
给弟弟十万买房子本身没有错,但是,可能存在有两个方面的更大错误,一是你说你的工资是老公的两倍,意思是你就完全有理由给弟弟钱。你的工资也是老公的工资,不属于你个人财产,是家庭收入的组成部分,它的使用必须是两个人共同决定,你一个人不能私自做主。二是没有与老公商量,夫妻之间,重在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要多沟通交流,你弟弟也是老公的弟弟,买房子需要花大钱,借点钱是应该的,关键是你并没有把老公当回事商量商量而是私自做主。相信你们互相商量一下,老公也会支持的,这样不是更多好吗?
第2个回答  2020-05-01
你这样是违法行为,如果你丈夫较真,法庭审理可追回钱款。夫妻共同财产支配需要双方协商才能,你现在已经结婚了,不是单独的个体了,你那么我行我素别结婚啊?你丈夫收入少,也有收入,难道挣钱少就没有说话的权利了?夫妻婚后财产有共同的支配权。结了婚对自己丈夫还那么势利?你今天拿走10万不经过协商,那明天他拿走30万补贴父母家用,你怎么想?已经结婚万事不要太自私,你和你弟弟是两个独立的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违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侵害另一方利益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财产处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3个回答  2020-05-05
你的工资是你老公的两倍,你给你弟弟十万买房的话,不是说不可以,但是说你要和你的老公商量,因为夫妻之之间的所有金钱的话都是两个人的共有的,所以说,如果你想给弟弟买房的话,那你就需要去跟你老公沟通商量,让你同意的时候,你再去,这样的话,有利于的感情。如果你因为你的工资高来肆无忌惮,想怎么去做的话?那么你老公会感觉非常的没面子,会感觉自己自己没有半点作用,或者说你心里面还不如,你的弟弟重要,这样的话对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是非常的不好的,会慢慢地走向破裂的边缘
第4个回答  2020-05-05
你工资是你老公的两倍,这说明你是女强人,比较独立和能干,这是非常好的事。至于你给弟弟十万块钱买房,可能你会觉得理所当然,毕竟骨肉亲情,但是结了婚你挣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没有绝对的支配权,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才能把钱给弟弟。
建议你为了家庭和睦,好好跟丈夫商量,不要一意孤行,相信丈夫也会理解你姐弟情深,这样就是最圆满的结局。
第5个回答  2020-05-05
这个事情其实很好解决,你这样有异议其实是你一厢情愿得想法。你确实会赚钱,当然是你的能力所在,如果你没有家庭,无所谓,给一百万都是你的自由。但是在有家庭的情况下,你做一些事情就需要掂量一下,要考虑一下其他人的感受。当然这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比如你吃穿无忧,有房有车有存款,然后你弟弟确实很困难。你有帮助的想法就要和你老公商量,十万已经不是少数目,一家要赚很长时间吧,一般人都会受不了,要听听你老公的意见和想法,这样也不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