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公开主张实行法西斯主义,并多次组织考察团去德国、意大利学习,派人前往受训,并聘请一批德国人担任国民党政府的顾问。
南京政府还通过实施严密的保甲制度,强化它在乡村的统治。1931年,国民党的“剿匪”总司令部党政委员会拟定保甲制度和保甲法规,并于同年6月在江西省试行,以后逐步扩大到其他省市。
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后,背弃孙中山反帝、联俄的主张,对外实行亲帝、反苏的外交政策。从1928年6月起,南京政府大力宣传要摆脱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并发起一场同外国列强“改订新约”的运动。
扩展资料:
国民党坚持实行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1928年8月在南京召开的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宣布实施“训政”。
10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训政纲领》,规定在“训政”期间,“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以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
国民政府总揽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
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规定:“中华民国人民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
对“中华民国之政权治权”,要由国民党“独负全责”。1931年5月,国民党主持的国民会议通过《训政时期约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统治。
参考资料:中国军网-大革命失败后的中国政局